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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9月全区各级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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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5   动态浏览次数:17

各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按月报送律师协会维权 惩戒工作情况的通知》(律发通〔2017〕17号)要求,现将广西各级律师协会 “两个中心”2017年9月的维权、惩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个中心”运行情况

        (一)维权工作情况

        9月,全区共受理2起维权案件,成功解决1起维权案件。2起维权案件的侵权事由为调查取证难,均是市级律师协会维权中心通过来电受理,正在处理中。

        (二)惩戒工作情况

        9月,全区共收到13起投诉案件,受理13起。其中:广西律师协会直接受理1起,各市律师协会受理12起;通过来信投诉5起、来访3起、广西律师协会转市律师协会交办督办2起、司法行政转交办理3起。在受理的13起案件中,已立案11起,其中立案后经调查核实而不予立案的3起,撤诉1起,作出公开谴责行业处分1起、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行业处分3起,其余案件正在调查之中。投诉内容涉及律师不尽职代理,私自接案、私自收费及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行为等。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水平

9月2日,柳州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警示教育培训班,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报惩戒委员会工作及投诉查处中心运行情况,深入剖析律师、律师事务所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原因及解决方案。9月8日,梧州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职业道德培训班,分别邀请梧州市司法局和广西律师协会领导解读《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9月23至24日,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近期司法部领导有关律师工作讲话精神,并明确要求“两个中心”要做实做硬维权惩戒工作,全力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律师违规违纪案件。9月25日,北海市律师协会通过本市“两个中心”微信工作群组织人员学习了《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维权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投诉查处工作规则(试行)》,强调并督促“两个中心”的工作务必严格遵照要求和程序开展,确保维权投诉工作落到实处,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维权和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件件落实。

        (二)抓违纪违法行为惩处,进一步凸显律师协会利剑作用

8—9月,南宁市律师协会对1家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出行业处分。其中,广西金懿晟律师事务所杭祖兴律师因存在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被南宁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陈家鸿律师因存在私设接待室及不尽职代理,违规收案、收费行为,两个月内被南宁市律师协会先后给予公开谴责和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因在2016年度执业和管理过程中,不按规定落实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向律师开具空白法律文书,不按要求落实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制度;放任、纵容律师在外地私自设立办公住所,未尽到律师事务所对聘用律师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被南宁市律师协会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的行业处分。惩戒工作力度的加大,使律师协会的利剑作用得以进一步凸显,为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与保障。

        (三)抓查摆整改,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为更好的总结自治区本级及14个市“两个中心”的运行情况,切实推进维权、惩戒工作有序开展,广西律师协会自6月起逐月就 “两个中心”的工作情况向各市律师协会进行通报,并于8月通报了各市律师协会“两个中心”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通报发布后,各市律师协及时对照检查,就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改。在9月的月报工作中,各市律师协会均能做到按时上报“两个中心”维权惩戒案件数据及工作总结。数据材料漏报、迟报、错报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了全区维权投诉案件数据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为广西律师协会更好的掌握全区维权、惩戒工作动态,推进“两个中心”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月报工作。各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两个中心”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增强责任意识,继续做好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及数据的报送工作。

        (二)加强“两个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组织学习新规,完善工作流程。各级律师协会“两个中心”要组织人员学习《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维权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投诉查处工作规则(试行)》,并根据新印发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市维权、投诉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维权、惩戒工作。二是加强经验交流,提高履职能力。各级律师协会“两个中心”要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互相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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