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闻发布会。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肖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黄卫平出席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叶义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等情况,他表示,贵港市要加强《条例》宣传工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人大监督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贵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刚、市文新广电局副局长王小平就《条例》的实施相关情况逐一回答记者的提问。
据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之后,贵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立法工作。《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是贵港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这部法规于2017年8月31日经贵港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9月21日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立足于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实际,既贯彻了有关上位法的规定,又注重在“细化遗址保护范围、明确分级管理职责、鼓励参与合理利用”等三个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彰显了贵港市地方立法特色。
广西日报、广西电台、南国早报、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等十多家媒体记者,贵港十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人大常委会等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