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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发布 建议限制14岁以下未成年当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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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25   动态浏览次数:12

  建议限制14岁以下未成年当网络主播

  网络直播、短视频持续火热,不少未成年人加入“直播大军”,出现不少乱象。日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简称《报告》),建议限制14岁以下未成年开直播、发视频,仅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况下使用。

  近几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越来越博得未成年人的青睐。《报告》指出,相关数据显示,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

  2017年,美拍直播平台被媒体曝光有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脱衣直播。美拍回应称,将深刻反省并立刻开始联合处理,并关闭所有认证为未成年人用户的直播权限。国家网信办责令美拍全面整改。

  《报告》指出,在如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上如今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实名认证、限制时间、一键禁玩等多种方式,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旧面临很多现实挑战。

  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报告》建议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相关服务。此外,平台应该将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引入算法推荐、完善技术措施,优先推荐能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起到正向引领作用的优秀作品。

  是否应全面禁止未成年人做主播?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青联界别提交了《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提案》,建议考虑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未成年人主播乱象,有必要立法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识别、管理能力,应该禁止注册成为网络主播,如果有网络直播平台聘请未成年人担任某一视频栏目的主播,可在监护人的同意下接受这个工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担心,在未成年人涉足网络直播问题上,以堵为主的保护策略恐难奏效,应该限制使用而不是将他们隔离在网络之外。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具备一定辨别能力界限一般在14岁

  佟丽华认为,在立法中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区别对待。对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尤其是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也需要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应赋予他们自主选择使用网络直播或播发视频的权利。

  “我们应该看到,网络社交也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很多积极影响。”在佟丽华看来,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发布视频可以分享自己的兴趣爱好,例如读书、音乐、舞蹈、手工等,由此找到有共同兴趣的伙伴,也有未成年人通过这个渠道,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本领获取一定的收益,增强了自己的价值感和获得感,“如果一律禁止,他们的这些诉求又该如何得到满足?是否又会寻找新的替代方式,引发新的问题?”

  未成年人能否做主播 各地规范不一

  2016年4月,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携同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要求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

  今年1月,《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中要求:直播内容如有未成年人单独出镜,需要提前向直播平台进行报备,直播平台审核确认资料无误后,才能进行直播。

  (记者 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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