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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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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3   动态浏览次数:10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据《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现予发布《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本课题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以我国法治建设和地方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为国家、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研究课题指南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含重点、一般、实践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几类。其中,重点、一般项目5项以内,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围绕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结合国家或广西重点、社会焦点问题选择主题,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落实、法治广西建设、法治评估、民族法治、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生态法治(如以漓江生态保护为例)、旅游法治、教育法治、地方立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公益诉讼、生物安全、个人数据交易治理、国家安全法治保障、西部营商法治环境、广西自贸区法治保障、中国—东盟经贸法治、老挝/越南法律制度、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合作等方面,选取一个具体的问题加以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5项左右,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成果,围绕地方法治建设和地方治理申报。已经以我中心名义发表、出版但尚未资助的也可申报。

实践项目资助2项以内,申报者可围绕地方法治建设、地方综合治理或有关法学研究进行设计,组织开展系列学术沙龙或者学术工作坊。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负责人限全区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根据管理部门指导精神,重点项目课题组成员须至少含有两名在校学生,以及我中心2名人员(含主持人)。

一般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二)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本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本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本课题申请。

2.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书申请本课题。  

3.不得以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已经获得本中心课题立项但是尚未结题或者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申报,已提交结题材料并达到结题标准的可以申报。 

四、课题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实践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金额视前期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确定。后期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其他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如特殊原因导致客观上不能如期结题,经申请最多只能同意延期一年。逾期作撤项处理,将收回项目剩余经费,可视项目进展情况要求项目主持人退回部分经费,并通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等。除后期资助项目外,其他项目立项后先拨付部分经费,其余待结题后拨付。 

五、结题条件

(一)针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难易程度的不同,特设立不同结项条件,其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项目   结题条件可从下面任选其一:

1)在权威或重点法学类CLSCI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

2)紧扣课题的专著一部(20万字以上),并报送省级以上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获得采纳1篇。

2.一般项目   结题条件可从下面任选其一:

1)在近5年内认定的CSSCI、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各1篇;

2)在CSSCI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并报送市级以上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1篇获得采纳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报道/论文1篇。

3)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报告(10万字以上)或专著一部(12万字以上),重复率检测在20%以下。

专题研究项目结题的条件以其被确定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结题的条件要求。

注:市厅级咨询报告2篇可折抵省级以上咨询报告1篇;中文核心刊物、CSSCI扩展版刊物论文2篇可折抵CSSCI刊物论文1篇,CSSCI集刊目前视同CSSCI刊物;在主持课题期间获得1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可分别视同在CSSCI、中文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

3. 后期资助项目结题条件:完成某一、两个目标任务即可,成果形式包括:

1)在近5年内认定的CSSCI、中文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

2)报送省级以上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1获得采纳

3)专著一部(12万字以上),重复率检测在30%以下。

4. 实践项目结题条件:围绕地方法治建设或有关法学研究,在1-2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30期的学术沙龙或者学术工作坊,可线上或线下,其中线下活动不少于一半,每次活动在学院网站报道,本院其他教师参加人数每次不少于5人。

(二)所有研究成果,主持人应排在作者前2名,一般应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并标明项目编号。

六、注意事项

(一)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和相关文件即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

(二)各申请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做好材料报送等工作。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按我中心提供的《申请书》填写,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我中心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申报人于202310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快递或送至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至本中心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版《申请书》一致,逾期不予受理。有即将发表成果的,也请提供,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未尽事宜,请与本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潘凤     联系电话:18076761276

本中心邮箱:gxfzyjzx@126.com

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楼北楼1003室,邮 编:541004

 

附件:

1.附件1: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请书.doc

2.附件2: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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