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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研究生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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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3   动态浏览次数:13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2023年度研究生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激励我院研究生从事与本中心定位有关的科研工作,提高研究能力和专业素养,根据《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现予发布《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研究生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本课题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会议精神,以我国尤其是广西等西部地区法治建设和地方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为广西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研究课题指南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研究课题设置开放的选题方向。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围绕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结合国家或广西重点、社会焦点问题选择主题,如围绕法治中国及法治广西建设、法治评估、民族法治、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生态法治(如以漓江生态保护为例)、旅游法治、教育法治、地方立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司法改革、公益诉讼、疫情防控、生物安全、国家安全法治保障、西部营商法治环境、广西自贸区法治保障、中国—东盟经贸法治、老挝/越南法律制度等方面,选取一个具体的问题加以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距毕业有一整年以上的时间,在毕业前能够完成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本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本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本课题申请。

2.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本课题。  

3.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

4.申请本课题立项的,不得再申报本年度自治区、学校研究生创新项目。

(三)已经获得本中心课题立项但是尚未结题或者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四、课题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次研究课题拟设置5项左右,每项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一至两年,研究成果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如毕业前不能如期结题,作撤项处理,将被收回项目剩余经费,并可视项目进展情况要求项目主持人退回部分经费。

立项后,首期拨付0.5万元,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需持与课题研究有关、合乎财务制度的发票(除交通票据外,发票单位应写广西师范大学)在规定时间内报销。

五、结题条件

(一)结题条件可从下面任选其一:

1.在口碑良好的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2篇;(注:“口碑良好的正规刊物”指每期文章数量在50篇以下、有规范的审稿制度、未被学界列入“垃圾期刊”之列的期刊,含正规学术机构主办的外文刊物)

2.在口碑良好的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毕业论文围绕课题撰写、送双盲审并获良好或优秀等级;

3.报送市厅级以上咨询报告或资政建议1篇获得采纳,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报道/论文2篇。

4.相关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2篇或省级以上奖励1篇。

(二)所有研究成果,主持人应排在作者前2名,成果第一单位为广西师范大学或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一般应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并标明项目编号。

(三)如在核心刊物、CSSCI扩展版以上刊物(含CSSCI集刊)、SSCI或国际知名学术机构主办的外文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撰写专著一部(12万字以上),重复率检测在20%以下,即可结题,且可获得不同层次的追加课题经费。

(四)研究生应在两年内申请结题,距毕业不足两年的研究生一般需在毕业3个月前申请结题,鼓励提前申请结题,以便结题审核的开展及后期经费的使用。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和相关文件即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按我中心提供的《申请书》填写,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我中心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于2023107日(周六)下班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各一式1份送至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至本中心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版一致,逾期不予受理。有尚未发表的前期成果,也请提供,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未尽事宜,请与本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潘凤     联系电话:18076761276

本中心邮箱:gxfzyjzx@126.com

地 址: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行政北楼 363 室,邮 编:541006


附件:附件1: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请书.doc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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