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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洽谈校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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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动态浏览次数:10

3月28日上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洽谈校检合作,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10楼召开。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肖钧丹主任,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张弛检察长、赖家明检察官等一行5人,我中心人员倪业群教授、韦之教授等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我中心人员、段海风副院长主持。

会议伊始,段副院长代表学院对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法学院专业建设及服务社会情况。随后,永福县检察院张弛检察长、市检察院肖钧丹主任说明了本次的来意。张弛检察长提出,将“赖老师工作室”团队的可行经验复制推广惠及万民和设立相关研究课题的初步合作意愿。赖家明检察官也分享了他多年来为青少年所做的工作及感想。

接着,我中心人员韦之教授、倪业群教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们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责任。法治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盘活全社会的执法机构、司法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携手推进。我中心人员、段海风副院长表示,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利用法学院甚至学校的优势资源,致力于与我市检察机关一道开展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权益保护这一重大的社会工程,并对有关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检察实务部门提供有效支持,为我国尤其广西建设清朗社会贡献力量。经过长达2小时的议谈,双方达成一系列共识和殷切的合作意愿。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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